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7广东佛山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招聘行政雇员10名公告(第二阶段)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17-03-30

(一)笔试

1、单个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用人单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减少录用人数。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开考迟到30分钟以上不能进入考场。

2、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按4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合格者,依成绩高低,按职位录用人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2、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考试分值为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和心理测试。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职位录取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的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街道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式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石湾镇街道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街道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街道择优确定聘用行政雇员,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原标题:石湾镇街道公开招聘行政雇员的通知(第二阶段报名)

点击下载>>>

1、招聘职位表.doc

2、石湾镇街道招考行政雇员报名表.doc

石湾镇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