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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定南县司法局招聘安置帮教社区志愿者16名公告

定南县人民政府 2017-01-10

为适应法治定南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力量,强化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基础工作,经报请定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帮教社区志愿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网、县电视台、定南手机报和“定南发布”、“定南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16名(全县各镇街各2名)。主要在全县各镇司法所、街道法律服务所协助从事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以及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2、具有定南县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3、年龄在18-35周岁( 1982年元月31日-1999年元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5、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配偶、父母无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6、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须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条件。

(二)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退役士兵;

2、司法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法律专业毕业生;

3、法学类、中文类和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

5、户籍所在地在本镇(街)。

三、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18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评定为合格并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生育、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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