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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建宁县总工会招聘编外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人公告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16-11-16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闽工〔2014〕51号)、《福建省工会专干管理办法》(闽工〔2016〕85号)和三明市总工会《关于三明市2016年镇街工会专干招聘工作的补充通知》(明工办〔2016〕41号)精神,现就我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编制外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共4名,其中均口镇工会、伊家乡工会、黄埠乡工会、建宁经济开发区工会各1名。本次招聘不按乡镇招聘,新聘用人员由县总工会统一安排。

二、报名条件

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强;有组织协调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非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是建宁县户籍人员;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11月中旬由县总工会在建宁县政府网和建宁县总工会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时间:11月21日—11月25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 :00,下午2:30-5:30)

地点:县总工会组织部

方式:现场填写《建宁县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应随带身份证、毕业证、从事过工会工作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专长特长的毕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正面免冠二寸彩照3张。报名后复印件留存。

报名人员应如实详细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写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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