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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津南区招聘社区专职人员29名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6-10-21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津南区面向全区各街镇、长青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直属企业、各委办局行政及事业单位中的临时聘用人员(001)以及面向退役士兵(002)、部队现役军官配偶(003)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9人,具体招聘计划见下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能适应夜班、节假日上班及错时上下班。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五)具有天津市津南区户籍,发布公告之前为津南区户籍。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取得天津市社区社会工作员证书的;学习社会学、社会工作、法学、城市管理专业的;有社区工作经验的。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0 月26 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职责

在相关街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好各类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采取AB岗管理,A岗为业务工作岗、B岗为网格岗。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延伸到社区的社会救助、优抚、老龄、防灾减灾、残疾人、计划生育、社区矫正、社区治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公共服务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未成年人教育、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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