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办事处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搬迁业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大鹏新区户籍;
(五)具有2年及以上搬迁工作经验;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电脑;
(八)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