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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招聘文秘人员3名公告

长沙人才网 2016-09-30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岗位从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确定入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从到低分的次序(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七)体检、考核。根据排名情况从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要求进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四、聘用管理与福利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岗位的工作人员标准,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余相关奖励与绩效挂钩。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文艺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

3、联系人:杨 华、夏丹洁

原标题:2016年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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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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