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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平邑县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人公告

平邑县政府网 2016-08-1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根据《山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临沂市总工会关于乡镇(街道)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临会发[2015]28号)要求,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名,聘用到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平邑县户籍或平邑县生源;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戒毒隔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乡镇(街道)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

招聘人数:6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8月23日。

报名地点: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10窗口。

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平邑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财务职位的需提供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口不在平邑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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