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6年天津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17人公告

中天人力资源网 2016-04-12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15〕9号)精神,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方式

市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成绩公示和拟聘人员公示。面试、考察及体检工作由各区(县)组织实施。

具体招聘流程详见报考须知。

三、招聘条件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 月16 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6.具有本市户籍。

7.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中共党员;社区劳动保证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专业毕业证书的;取得国家颁发的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

(二)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