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5天公示。
七、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静安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享受薪酬待遇,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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