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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丰台区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招聘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5-03-06

原标题:北京市丰台区2015年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

按照2015年随军家属就业帮扶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驻区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面向丰台区随军家属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20名进入社区工作。具体招录职数公布如下:

太平桥街道4人

南 苑街道2人

东高地街道1人

卢沟桥街道5人

丰 台街道3人

长辛店街道4人

云 岗街道1人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 招录对象为丰台区驻军现役军人配偶,经相关部门批准随军进京;

2.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3.年龄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档案存放在丰台区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介服务中心;

6.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8.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招录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丰台区社区学院(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3.报名表:《丰台区随军家属专场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从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 )、丰台社会建设网站(网址:http:// )或者丰台区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 )下载;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如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无招考指标,必须报相邻街道。

5.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通过审核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4)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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