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1名,其中男8女3,(11名中暨龙、许明寺、武平为女性,其余为男性)。拟定岗位为社坛、保合、暨龙、许明寺、武平、栗子、董家、青龙、南天湖、仙女湖、兴龙司法所各1名,从事社区矫正管理,协助司法所开展其他工作。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和处罚;
(三)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初始学历专科以上,年龄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熟悉计算机,能使用电脑现代化办公。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地点:丰都县司法局小会议室。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在报名地点领取。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1月30日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编写的《综合基础知识》2013版,其分值为100分。
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以上加2分、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的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