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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温州市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体检通知及入围体检名单

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6-04-20

根据《2026年温州市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的规定及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详见附件《2026年温州市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现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入围体检人员请于2026年4月23日(周四)上午7:15准时到瓯海区行政中心8号楼1楼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二寸照片1张。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须知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发现顶替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带队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费35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现场缴付(支持非现金支付方式);进一步检查、复检等检查费用由相关考生另付。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要穿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女性受检者不要穿连裤袜。

(八)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进行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或超声检查报告单),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九)对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体检实施机关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对病理性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体检实施机关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十)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中,所有体检项目(如视力、色觉、听力、嗅觉等)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二)请考生配合体检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检验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十三)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立即开通手机,以便联系。

(十四)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他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6年温州市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社会工作部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原标题:2026年温州市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体检通知及入围体检名单

文章来源:https://www.ouhai.gov.cn/col/col1229893657/art/2026/art_63a5ab0ab3abd51ae51cc40c9da7cb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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