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阳江市阳东区国有企业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包含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16、17日(共2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20日(共1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递补资格复审可以由资格复审单位视情提前,与资格复审同步开展。
(二)资格复审地点:阳江市阳东区陶然路74号阳东区教师发展中心(8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方式:现场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对象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资料代替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一份(登录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仅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提供);2026届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
4.承诺书(附件3)。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6.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并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须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7.岗位要求“职称等级”“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职称等级证书原件,或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明原件。
8.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9.应聘人员应提交完整的学籍、学历和资格审核等材料,刻意隐瞒或未提交完整的学籍、学历和其他资格审核佐证资料,导致取消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上述材料须于面试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四、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一)根据《2026年阳江市阳东区国有企业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的要求,审核资格复审对象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证件(证明)等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完毕后,资格复审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告知资格复审对象复审结果,最终以入围面试名单为准。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区属国有企业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递补
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资格复审单位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不递补。
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但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准备好有关资格复审的材料,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要求和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面试资格复审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请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留意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0662-6697551(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0662-6508909(阳江市阳东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综合室)。
监督、投诉电话:0662-6619658(阳江市阳东区财政局国资办)。
附件:1、2026年阳江市阳东区国企招聘合同制职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阳江市阳东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
2026年7月13日
原标题:2026年阳江市阳东区国有企业招聘合同制职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gdong.gov.cn/xwzx/gggs/content/post_967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