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充实基层就业服务力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38名。具体岗位分配详见《汪清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汪清县户籍;
2.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并已进行失业登记;
3.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需持有失地证明)。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5. 限制条件:未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政策、无稳定就业、无经营主体登记。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仅限工作日受理)
(二)报名地点: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汪清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报名表》(附件2),须手动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小二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四、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领取地点: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1118室。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为闭卷形式,不划定考试范围,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面试由招聘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审核。通过笔试、面试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与相关待遇
(一)人员管理
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由社区使用,日常管理由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负责,业务上接受县人社局指导。经培训合格后,由街道(乡镇)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
(二)薪酬待遇
劳动报酬不低于汪清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70元/月执行;社会保险由街道(乡镇)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规定,对开发社区就业专员岗位的街道(乡镇),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报到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后续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实时关注。
咨询电话:0433-8824855
附件1:《汪清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岗位需求表》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局
2026年11月3日
原标题: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配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ODcxNzE0OA==&mid=2247493033&idx=1&sn=dbcb18e91066abbe06931b63d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