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需要,提升社区服务水平,补齐社区专职工作力量短板,结合我县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8名。本次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具有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具有宁县户籍;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县聘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群体。
(4)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热心服务群众,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辞退或者开除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录(聘)用及其它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报名登录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xsg填写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00—10月31日18:00。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宁县2026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就业报到证》(2026届以前毕业生提供)。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2026年10月29日09:00—11月2日18:00。报考者在填报信息后,请时刻关注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因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截至前按要求修改信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4、准考证打印:2026年11月5日9:00-11月7日9:0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11月7日(星期六) 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内容为社区业务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层党建,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3.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不得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宁县融媒平台统一发布,出现末位并列名次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实施,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重点核查学历、户籍、年龄、证书、身份等全部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无法完整提供复审材料原件或提交材料造假不实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自愿放弃复审造成达不到复审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到场参加复审,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形态举止、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临场应变能力。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所有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布应试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名次。
(六)考察
按照招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如遇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抽调工作人员到拟录用人员户籍所在社区(村组)、派出所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个人信用记录等情况。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在县直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环节需要递补时采取等额方式进行且只递补一次。
(八)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宁县融媒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对象,按综合成绩排名选岗。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一年,如有工作经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与专职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和县人社局备案。合同期限应与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届期一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由乡镇统一实施日常管理,社区统筹使用。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统一的薪酬制度,按照《庆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各相关乡镇及社区具体负责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招聘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县委社会工作部:6629169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6580033
中共宁县委社会工作部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9日
原标题:宁县2026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
文章来源: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content?batchId=2115279990504329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