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6广东广州南沙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40人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6-09-17

根据工作需要,特招聘南沙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40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其中招聘A岗28个,招聘B岗12个。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分A、B岗。

1.面向社会人员岗位(A岗)28个。面向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所有人员。

2.面向南沙区社区工作者岗位(B岗)12个。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南沙区辖内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其他在社区工作的专职网格员、组织员、出租屋管理员、社区助老员等,以及镇(街)符合条件下沉社区全职工作的聘用人员。以上各类型人员服务年限在本区可跨类别计算。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

5.报考人员要求:

招聘

对象

基本要求

放宽条件

加分项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本科

研究生学历

博士

学位

退役

军人及家属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师

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社会工作师

职住

一致

政治

面貌

工作经验

社会人员

(A岗)

35周岁及以下

40周岁及以下

45周岁及以下

45周岁及以下(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笔试成绩加5分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在社区工作满1年及以上

社区工作者

(B岗)

40周岁及以下

40周岁及以下

45周岁及以下

45周岁及以下(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笔试成绩加5分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7.本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2年。

(二)其他岗位要求

B岗报考人需在以上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报考人员需为在岗人员,工作年限在本区可跨类别计算。报考时需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和提供本人社区工作者档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信息系统下载)。

(三)时间节点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2026年9月2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政务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1日9:00至2026年9月28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南沙优聘网(www.nsrcup.com)查看本招聘批次,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要求填报1个岗位,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或虚假的材料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通讯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系统初审

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29日(周二)9:00-12:00,14:00-16:00;南沙国际人才港一楼AI招聘大厅。

2.参加对象:通过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确认。

3.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随带《报名表》(南沙优聘网自行打印下载),请提前做好准备。

4.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未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弃权参加笔试。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

(二)参加对象

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

(三)方式和主要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内容为南沙区区情、时事、法律常识、行测等内容。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线上报名且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在2026年10月9日12:00起至笔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南沙优聘网)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考试要求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通过笔试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查询

考生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沙优聘网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核

(一)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留意短信通知。

(二)资格复核比例

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核环节人员,资格复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如果进入资格复核环节人员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复核环节。经复核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核要求

(1)《报名表》(南沙优聘网下载),由报考人员签署承诺意见、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须由公安部门出具)、户口本,非广州市户籍的还需携带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鉴定。

(4)符合“职住一致”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携带“职住一致”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的,需携带能证明符合条件的材料;

(6)报考B岗的还需携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纸质版或现场提供查询结果、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本人社区工作者档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信息系统)需作为《同意报考证明》的参考附件一并提交。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需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核或未能通过复核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留意短信通知。

(二)参加对象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

(三)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四)计分方式

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60分为合格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和组织考察对象的,则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统一安排。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

考生前往招聘方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组织考察

依体检合格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

(二)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组织考察资格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上述情况中,如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组织考察、录用环节需本人书面提交放弃资格说明(详见附件4)。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不到用人单位办理入职相关手续的,由报考岗位所在地的镇(街)在发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现场确认、笔试、资格复核及面试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所有。

(五)咨询电话:020-3115396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点击查看>>>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一览表

2.“职住一致”证明材料说明

3.《同意报考证明》

4.关于自愿放弃(体检、组织考察、录用)环节的说明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9月17日

原标题:2026年南沙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ns.gov.cn/zwgk/zdlyxxgk/jycy/zpxx/content/post_11008215.html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