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北安市和平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便民服务岗
(二)招聘条件
北安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毒史,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有营业执照的;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相关待遇
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黑河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招满为止。
2.报名提供资料:(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2份;(4)第三代社保卡复印件2份;(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复印件2份;(6)近期电子营业执照截图(投资任职信息)2份;(7)2张1寸蓝底照片。
报名咨询电话:0456?6421295
北安市和平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5日
责编:张明明
一审:伊磊
二审:季文强
三审:杨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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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安市和平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wNjY2NzM0MQ==&mid=2247511461&idx=4&sn=bb1db638f613272a944231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