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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壮见溪望 2026-08-24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治理水平,补足基层工作力量,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名。具体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6年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毕业的非在职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4.2026年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毕业的非在职高校毕业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6.因贪污、行贿、受贿、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泄露个人信息等原因受到过相应处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按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报名信息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上传材料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每位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只能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和邮箱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和邮箱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通过访问“四川西南企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或者“西南企联”公众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等,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3)其他能够提供个人专业技能能力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按上述顺序排序统一扫描成一份PDF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命名采用“壮溪镇人民政府+社区专职工作者+姓名+报名资料”的方式命名。邮箱地址为:scqilian@163.com

4.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1日至8月27日17:00(共计5个工作日)。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并与原件校验时现场提交的原件及相关纸质材料印证信息吻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不良结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以最终通知为准,参加笔试当天应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社会工作实务、党的基本知识等,满分100分。

(四)面试:半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符合条件人数低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根据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三甲医院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的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的,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无递补人选,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个人征信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情况证明,提交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考察的,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无递补人选,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四川西南企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社区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一般最长不超过1个月,自拟聘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用人单位可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八、薪酬待遇和工作地点

(一)薪酬待遇:应聘人员年薪为4.5至6.1万元(含税,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及代缴个人五险一金等)。

(二)工作地点: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

九、其他

咨询电话:028-86137271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提示:本次招聘不向报名者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附件1: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5WqhEmLs_I5TC47O_gQ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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