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是党校各项工作运转的重要保障,为加强我校后勤服务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教学培训工作,根据我校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后勤服务人员。
一、招聘岗位说明及人数
招聘后勤服务人员1名,主要负责后勤管理工作,会议室管理及日常接待、教室布置、清洁卫生等工作。
二、招聘方式
房山区委党校将依照流程,实行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确保招聘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招聘公告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发布;报名人员到房山区委党校提交报名材料,房山区委党校审核应聘人员资格,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将参加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政审等必要的考察。
三、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招聘录用的后勤服务人员为劳动合同聘用制,不占用房山区委党校正式编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后勤服务及管理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北京市户籍人口(房山户籍优先),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5.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6.无不良行为记录;
7.不提供住宿。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有一定语言表达及组织协调能力;
4.性格温和、做事勤快,同等条件下,有学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工资待遇
(一)后勤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工资福利参照本市同类人员的收入情况确定,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应发工资为3800元,实发工资为每月北京市最低工资,如有加班另计算工资。
(二)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后勤服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六、组织管理
(一)后勤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勤、考核、教育培训等)由房山区委党校负责。
(二)后勤服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房山区委党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后勤服务人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房山区委党校相关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后勤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除解聘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对年终考核不合格或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后勤服务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新聘用的后勤服务人员与房山区委党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低2年(试用期为2个月,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九、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有优先录用条件的,请在报名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6年8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到房山区委党校(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15号)办公室211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表附后)
十、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性面试方式进行,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面试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1.如市、区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工作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见文章来源
房山区委党校后勤服务员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党校
2026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80356933)
原标题: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党校关于后勤服务员岗位招聘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21DLjwu70i_BEU2WS162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