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优化基层治理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4名,履行专职网格员职责。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余江区户籍或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任意一方已在余江区主城区购房居住的居民;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4.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调解群众纠纷,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不得聘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长期不发挥党员作用、不履行党员义务,或者在近3年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11.近3年被责令辞职或开除的;12.故意传播散布谣言,公开发表反国家、反社会言论,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
三、加分项目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成绩,累加上限为5分。加分项目分数计入笔试最终成绩。1.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3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4分;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3.有2年以上在余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加2分;4.退役军人加1分。
四、岗位职责
专职网格员重点履行日常走访巡查、采集基础信息、关爱帮扶重点群体、开展便民服务、宣传法律政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安全隐患等职责;完成上级党组织及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3日9:00-2026年6月18日17:00。2.报名步骤: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jxslrc.com,选择《余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第一次报名须考生注册)。附件须上传相应学历证明及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可在学信网查询);满足加分项目人员,需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3.考生可点击公告右上角“个人中心”,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或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4.此次笔试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如该岗位招聘无人报考,则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岗位取消情况将在余江党建微平台、幸福余江等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7:00止。请考生自行登录(https://www.jxslrc.com)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如遇准考证信息显示不全或错漏的,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
(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计100分。测试内容包含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社区党建和居民委员会工作基本知识、社区治理基本知识,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国内时事政治,省情、鹰潭市情、余江区情等。(四)公布成绩通过余江党建微平台、幸福余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入闱面试公告。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查询流程:登录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菜单栏“考试管理”下的“我的考试”,即可查询本人成绩。
(五)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考生,由报考岗位所在街道及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审核,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综合分析能力和素质等,总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100)+面试成绩×(60÷100)。
以上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九)考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家庭背景、群众口碑、工作能力等,根据党员、群众反映和社区“两委”干部评价,进行多方面综合研判,同时征求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根据考察结果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十)公示对入闱体检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顺延递补。一年内若有岗位空缺,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
(十一)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考察(体检、公示)期间,因报考人员考察反映差、不适合任职、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报考街道中服从岗位调剂且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按总成绩顺延递补。
六、有关待遇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执行,由区财政承担。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联系电话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701-5885900纪检监督电话:0701-5882300报名网站技术指导电话:0791-88227911(周老师)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拨打。
(四)本公告由中共鹰潭市余江区委组织部、中共鹰潭市余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余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余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中共鹰潭市余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鹰潭市余江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原标题: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msvVBvOQPADGSk6o42ni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