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人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支持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5〕15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名,在东溪镇人民政府从事统计调查、市政协管、水利管理、公用设施维护、社会保险协理、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基层就业服务协管、交通协管和文明劝导岗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满3个月以上的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5.农村脱贫人口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7.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8.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9.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拟招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其他不得招聘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10号窗口。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东溪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个人页、增减页、主页)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残疾人、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去产能职工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保证、优待证等)。
(四)资格审查
由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面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变突发事件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自行体检(指定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交东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七)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选,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程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因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经研究,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及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实施;
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薪酬标准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条款。
六、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8754517。
附件:东溪镇2026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原标题: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2026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cqqj.gov.cn/zwxx/gggs/202605/t20260525_15700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