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黑组发〔2024〕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社区用人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监督,认真履行招聘程序,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0人(无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青冈县2026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2.年龄条件:
(1)年满18周岁(含)及以上、35周岁(含)及以下(即1991年4月20日(含)至2008年4月19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2年以上青冈县城镇社区工作经验的网格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及以下(即1986年4月20日(含)至2008年4月19日(含)期间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具有2年以上青冈县城镇社区工作经验的网格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户籍条件:具有青冈县户籍,2026年4月20日前(不含4月20日)具有青冈县行政区划内的户籍。
5.身体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胜任并长期坚持入户走访、巡查排查、服务群众等社区工作。
6.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聘用
1.未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或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通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通告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qgnet.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日休息)。地点设在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43号-44号窗口,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455-3397001。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青冈县2026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4)《报考青冈县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考人签字”须本人手写签字;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时间为报名前一个月内);
(7)提供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正面证件彩色照5张,其中2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3张背面写上姓名后交予报名工作人员);
(8)符合笔试条件加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个人征信报告;
(10)具有2年以上青冈县城镇社区工作经验的网格员(2020年5月以后),需提供青冈镇出具的证明材料(盖公章)。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加分项
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分,助理级5分、中级10分、高级15分。若报考人员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仅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叠加。符合笔试条件加分人员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条件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6年4月20日(含)。笔试条件加分未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通过的加分人员名单,将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及以上才能享受加分项加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开考比例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开考比例。
(六)考试
本次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值)×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
(1)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持续关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含),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值)×60%。
(3)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笔试结束后,将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总成绩、考生排名情况,进入面试者人选等情况。
2.面试
(1)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2)面试时间、地点及领取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将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面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等。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含),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束后,将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末位排名并列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体检或考察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依次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社区工作者名单,将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聘用及待遇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青冈县现行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劳动合同期限与社区“两委”任期保持一致,实行一届一签。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若违反合同约定,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纪律及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通告发布后,在规定的集中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平台为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发布内容为准。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青冈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6年4月20日
原标题:青冈县2026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gnet.gov.cn/qg/tzgg/202604/c12_2324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