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城市社区治理服务能力,配齐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26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
2.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4.具有于都县户籍;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3月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或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因酒驾、醉驾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其他违法情形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2.被认定为“村霸”或涉黑涉恶等人员的;
3.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终结的;
5.近三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6.违法乱纪,煽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
8.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现役军人;
10.被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城市社区辞退、罢免未满5年的;
11.不符合法律或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加1分;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加2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
3.退役军人加1分;
4.全日制硕士或985、211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加1分;
5.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的,每种荣誉加1分,此类加分不超过3分;
6.在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城市社区、村或社区工作过的,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不满一年不计分,此类加分不超过3分;
7.现任“三小组长”(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新时代文明实践员、退役军人专干、业委会或物管会成员、楼栋长加1分(此类加分不累加);
8.同类加分项按加分项高的标准加分,两个加分项不同时使用;以上加分项仅加入笔试成绩,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考生报名费,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报名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应聘资格。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8日9:00至2026年3月12日17: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咨询电话: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谭19067076090);于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钟1857971362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7-8371083。
2.操作步骤: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赣职网(https://www.ganhrs.com)进行注册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个人简历部分需完整填写从院校读书时至报名时的所有经历),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重要社会关系、当前所在单位等重要信息,并上传考生以下相关资料:
(1)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正面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能证明具有于都县户籍的相关证明材料;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没有颁发学位证书的可不上传)扫描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内)。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基础信息和所提交资料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经查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注意事项:
(1)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8日。
(2)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于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基层党建办(长龙路22号)线下审核,其中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工)委开具;现任“三小组长”(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新时代文明实践员、退役军人专干、业委会或物管会成员、楼栋长证明材料由所在地基层党(工)委开具。提交时间(8:30-12:0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3)符合工作年限加分条件的,可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A.社保缴纳证明:可通过本地社保部门办事窗口或官方提供的线上打印渠道获取社保缴纳明细,明细应能体现工作期间的社保缴纳情况,包括缴纳单位名称、缴纳时间等信息,能证明与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B.工资发放记录: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明细,需显示工资发放单位、发放时间及金额,能证明在该单位有实际工作收入,同一单位的工资流水明细应大于6个月以上,能体现工作连续性。
(4)本次招聘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并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将电话告知具体不符合的原因,各位考生在报名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上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期间任何电话咨询的答复结果不作为对考生资格审查的依据。
(5)网上报名所有上传的材料需清晰、真实、完整,上传报名系统对应位置,以便于审核人员快速识别。
5.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赣职网(https://www.ganhrs.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关注于都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于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和赣职网。)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卷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计算总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党的理论知识、时事、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基层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政策法规、于都县县情等。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若入闱面试的实际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于都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于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等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登录赣职网(https://www.ganhrs.com)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按照招聘条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2026年于都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于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线下审核,一经查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后入闱面试的实际人数未达到1:2的比例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将在于都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于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等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1.考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征求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的意见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根据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于都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于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等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满且合格的聘用人员与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待遇按照2025年11月江西省人社厅公布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管理考核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于都县委组织部、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于都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的通知>》(于社字〔2025〕1号)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城市社区岗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考试纪律与不诚信管理
为维护考试秩序、合理利用资源,对以下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管理,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于都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相关招聘考试。具体规定如下:
1.不诚信报考处理: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舞弊(如伪造学历、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含提供不真实信息),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报考资格或解聘,并纳入不诚信名单管理。
2.中途环节放弃处理:通过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考生因个人原因单方面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任一后续环节的,同样纳入不诚信名单管理。
3.补充说明:因不可抗力(如突发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无法参加考试或其他环节的,需在该环节开始前24小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指定邮箱(yddgwdjb@163.com),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可免予不诚信处理。请考生谨慎报考,珍惜考试机会,诚信应考。
中共于都县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于都县城市社区工作委员会
2026年3月7日
原标题:2026年于都县公开招聘26名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gXWhpk4BE6g6_YMPD4e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