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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榆林社区招聘准考证打印入口

陕西中公教育 2025-04-08

2025年榆林社区招聘准考证打印入口5月6日开通,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5月6日08:00至5月9日18:00从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1.笔试内容:“社区工作能力测试科目”,包括社区党建、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综合能力测试。满分30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5月12日08:00至5月14日17:00,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采取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5.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20〕4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22年4月14日前在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025年4月14日前取得证书)者加10分。

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2)加分程序。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址下载并填报《2025年榆林市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现有城镇社区工作人员专项)(附件2),《2025年榆林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退役士兵专项)(附件3),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乡镇(街道)印发的任职文件、乡镇(街道)和城镇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市委社会工作部进行审核;市县人社部门对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文件和劳动合同进行审核。符合第②项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审核。拟加分应聘人员名单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审核加分时间、地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根据加分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有招聘计划的县(市、区)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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