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以及选岗、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岗位综合成绩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公开选聘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综合成绩排名详见附件。
二、选岗有关事宜
(一)选岗对象
在完成笔、面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选岗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选岗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5:00
(三)选岗地点:县委社会工作部226会议室(县行政中心二楼)
(四)选岗规则及要求
1.选岗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选岗地点签到,自主选择具体聘用岗位。
2.选岗严格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及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排名靠前的考生先行选择具体社区聘用岗位,排名靠后的考生依次在剩余岗位中选择。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选择;均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等级高者优先;均未持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在剩余岗位中直接指定具体聘用岗位;不服从指定聘用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在完成笔、面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有关事宜
体检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体检医院共同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向考务机构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一)体检对象
完成选岗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8:00
(三)体检医院: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体检科
(四)有关要求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妇幼楼一楼体检科大厅集中。无故拒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4.体检当日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佩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5.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由所在分组领队或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若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终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7.体检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管理,配合医生完成各体检项目的检查。拒不服从管理或无故不接受体检项目检查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8.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未按规定完成体检或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在完成笔、面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选岗及体检结果等后续各环节相关事宜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andu.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及时查阅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4-3928042(县人社局)
0854-3028659(县委社会工作部)
监督电话:0854-3925717(县委组织部)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综合成绩排名及选岗对象一览表.xlsx
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选聘
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8日
原标题: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综合成绩排名及选岗、体检有关事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andu.gov.cn/xwdt/tzgg/202511/t20251108_889261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