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确认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所填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家庭电话,务必确保在2026年9月前不更改号码。
(6)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每天8:30—11:30,14:00—17:00)。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我校公告。
(二)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
(三)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详见《202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202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附件2)。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网查询,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复查办法等以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再另寄复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具体事宜请到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2.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在考生入学后组织进行,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四)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正式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届时请到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八、学制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