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6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无征信不良记录;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或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其他不适宜工作岗位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8:00至11月11日17:30,报考者统一登录报名平台(http://www.yqsjyks.com/yqks/sfqzp/sy/),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
2.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上传照片时,要求原照片须为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5.网上缴费。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应于2025年11月12日17:30前登录原考试报名平台(http://www.yqsjyks.com/yqks/sfqzp/sy/)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者按照每人每科30元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面试不再收取考务费。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将视为放弃报名。
6.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7.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5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6日17:00,登录原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http://www.yqsjyks.com/yqks/sfqzp/sy/)。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分值100分。
2.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以准考证为准。
4.考生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等信息详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通知。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确认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和本人签字的《商丘市示范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个人信息表》(附件1)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应试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2.面试组织
应试者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服务意识与群众工作能力等。
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经加权平均后即为面试最终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应试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退伍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审查拟聘用对象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因本人放弃或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由示范区社会工作部门对新聘用人员安排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时间及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金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发布。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者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未能参加相关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查实,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并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3667077(工作时间内)
附件:1.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个人信息表.docx
2.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商丘市示范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原标题: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qxq.gov.cn/ywdt/sfqgsgg/content_294556?session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