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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第三批社区工作者招聘60人公告

磴口县人民政府 2025-10-29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结合社区实际情况,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社区工作者。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拔一批思想品德好、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0人,设5个招聘岗,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工作能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7年10月29日(含)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29日(不含)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所需其他条件:

岗位1:具有磴口县户籍(2025年7月29日之前迁入);磴口县常住人口;父母、配偶为磴口县户籍人员;父母、配偶为磴口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即可)

岗位2:具有磴口县户籍或磴口县常住人口的退役军人;目前在岗的磴口县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有机关事业单位宣传、讲解类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岗位3:在磴口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7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人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岗位4:目前在岗的磴口县从事公益性岗位满1年的人员;目前在岗的磴口县机关事业(除财政差额补贴)单位自主聘用满1年的工作人员。有机关事业单位宣传、讲解类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岗位5:社区急需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不限户籍:要求播音与主持类、新闻采编类、导游类、无人机类相关专业毕业并同时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的人员,方可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的人员;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限制报考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列编聘用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三)其他

1.凡报考岗位1-4的,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从业资格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初级、中级、高级),笔试成绩分别加1分、2分、5分;

2.凡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2和岗位4”的,在磴口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宣传、讲解工作的政府买岗、公益岗和自主聘用的在岗人员,凭主管部门颁发的讲解类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作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凡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5”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机制办公室研究,降低开考比例或按比例缩减岗位5招聘人数,缩减的岗位转入岗位1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均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mgdk.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网上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47.93.192.66/dengkousg03/info/index.html。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11月7日17:00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须在报名网站实名注册后并登录,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5.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填报信息完成后须将报名要求的以下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岗位1: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大专以上毕业证、学位证(非必传项);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有效期内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人手签的《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下载打印、手签后上传);

(5)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非必传项);

(6)符合岗位1的其他需求:具有磴口县户籍的上传户口本首页(带地址页)及本人页;磴口县常住人口的上传常住人口证明材料;父母为磴口县户籍的,上传父母的户口本首页(带地址页)与其本人页及可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配偶为磴口县户籍的,上传配偶的户口本首页(带地址页)与其本人页及结婚证;父母、配偶在磴口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提供工作证明及与父母亲子关系证明或结婚证。

岗位2: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大专以上毕业证、学位证(非必传项);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有效期内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人手签的《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下载打印、手签后上传);

(5)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非必传项);

(6)主管部门颁发的导游证或讲解类从业资格证书(非必传项);

(7)符合岗位2的其他需求:具有磴口县户籍或磴口县常住人口的退役军人,上传户籍证明及退伍证(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役证明;目前在岗的磴口县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提供服务协议书、合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等相关材料。

岗位3: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大专以上毕业证、学位证(非必传项);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有效期内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人手签的《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下载打印、手签后上传);

(5)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非必传项);

(6)符合岗位3的其他需求:7类项目人员证书。

岗位4: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大专以上毕业证、学位证(非必传项);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有效期内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人手签的《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下载打印、手签后上传);

(5)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非必传项);

(6)符合岗位4的其他需求:目前在岗的磴口县从事公益性岗位满1年的人员与目前在岗的磴口县机关事业(除财政差额补贴)单位自主聘用满1年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协议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5: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大专以上毕业证、学位证(非必传项);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有效期内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人手签的《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下载打印、手签后上传);

(5)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非必传项);

(6)符合岗位5的其他需求:播音与主持类专业需提供《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新闻采编类专业需提供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证或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导游类专业需提供导游证;无人机类专业需提供CAAC无人机执照。

7.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网上资格初审与交费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09:00—11月8日12:00,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及所上传资料逐项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通过,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会简要说明理由。考生若有疑问及时与报名咨询电话联系。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成功交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及考务费共70元/人,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予退费。报名费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8日17:00。

注: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在11月8日17:00前及时从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资格复审,《报名登记表》是资格复审必须提供的资料之一。

(三)笔试

1.报名成功的人员(岗位5除外)进入笔试环节。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机制办公室根据报名人数依次核减招聘人数。

2.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卷面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请报考人员关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实际参加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报名网站查询。

5.报考岗位5并报名成功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6)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退出现役证书)或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已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目前在岗的磴口县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提供服务协议书、合同(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等相关材料;

(9)在磴口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目前在岗的磴口县从事公益性岗位满1年的人员与目前在岗的磴口县机关事业(除财政差额补贴)单位自主聘用满1年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协议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11)播音与主持类专业需提供《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新闻采编类专业需提供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证或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导游类专业需提供导游证;无人机类专业需提供CAAC无人机执照。相关专业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2)配偶为磴口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父母为磴口县户籍的提供父母户口簿、证明与报考者关系的证明一份(户口簿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父母、配偶在磴口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提供工作证明一份;

(13)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导游证或讲解类从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

4.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4.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结束后,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仍然存在并列的,经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机制办公室同意后加试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

6.考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在报名网站查询。

(六)总成绩计算

1.岗位1-4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2.岗位5的: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由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机制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旗县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理。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社区工作者招聘资格。

4.对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七日内向工作机制办公室提出复检(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同类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机制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分类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及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并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并按照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聘用后的社区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同一个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畅通。报考人员所填写的电话号码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公告由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8-7966016 (磴口县委社会工作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52-503232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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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磴口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机制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原标题:2025年磴口县第三批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mgdk.gov.cn/dkdtxx/dktzgg/202510/t20251029_725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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