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社发〔2024〕15号)和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山西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法〔2024〕4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选)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选)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选)聘计划
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和将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8人,其中从全县现任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网格员中定向选聘11人(岗位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人(岗位二),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选)聘条件及优惠政策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吉县户籍。
(二)社区专职网格员定向选聘条件(岗位1)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担任吉县社区专职网格员2年以上(2023年10月前担任社区专职网格员),且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等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条件(岗位2)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社会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有两年以上吉县社区工作经历的、在吉县社区助理岗位工作满一年的(即2024年度招募人员)、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组织的;
8.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的;
9.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优惠政策条件
1.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笔试成绩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的笔试成绩加2分。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历放宽的不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四、招(选)聘程序
招(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jx.gov.cn)向社会发布招(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至2025年10月17日18:00。
报名网站:https://jxsgzp.zcbaoming.com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3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小为20KB-100KB)。
本次招(选)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选)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10月24日前到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办理减免手续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费用减免。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在笔试前3天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选)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本次招(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在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笔试结束后,在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公告,同时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计划招(选)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①准考证;②《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诚信承诺书》;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⑥毕业证和学位证;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⑧无犯罪记录证明;⑨个人征信报告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①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信息证明;③退伍军人应提供《退伍证》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④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应提供相应等级资格证书;⑤已就业人员应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⑥有两年以上吉县社区工作经历的、在吉县社区助理岗位工作满一年的(即2024年度招募人员)应提供工作(服务)社区出具的工作(服务)经历证明或合同。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打印。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任何环节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制定实施方案,经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核准后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中国共产党党员、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优先。条件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面试。所有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招(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同时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和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吉昌镇和车城乡社区工作者实际缺额情况统一分配上岗,实行聘用制,由乡镇统一管理,社区统筹使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待遇保障及管理考核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教育管理、考核激励等按照《关于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办法(试行)》(吉组通字〔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3.本次招(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六、政策咨询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选)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
咨询电话:
0357-7983886(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
监督电话:
0357-7923507(吉县纪委监委)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选)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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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原标题:吉县2025年公开招(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公 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jx.gov.cn/xwzx/tzgg/202510/t20251012_580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