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提升服务职工水平,强化职工权益维护,根据沈阳市总工会《关于各区县(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工会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会社会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沈河区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派遣制人员。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讲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五)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要求;
(六)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机关单位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量、工作内容及条件
(一)岗位名称:工会社会工作者
(二)岗位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数:9名
(四)工作内容:
1.动员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发展会员;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商和调解;
3.加强劳动保护,支持和帮助职工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和职业健康权益以及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协调推进职工后勤保障服务,提高职工生活保障水平;
4.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协助政府部门为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转岗安置、社会保障、创业扶持、职业培训等服务;
5.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职工心理适应能力,结合实际做好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等工作;
6.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
7.工会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党群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3.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
四、岗位待遇及工作相关情况
(一)试用期期限:两个月。
(二)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办理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方式
(一)发布公告:招聘信息将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enhe.gov.cn及“沈阳盛京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16:00
(三)报名方式:登录“沈阳盛京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入报名。
(四)报名费:每人100元,公众号内线上支付。
六、应聘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资格预审→笔试→面试→入职体检→政审考察→公示与聘用。
七、资格预审
报名资料:
(一)电子版简历(word版本,形式不限,除包含本人基本信息外还需包含工作经历及本人电子版照片);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页上)、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学位认证(学位网)打印查询结果,以上材料PDF扫描件;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PDF扫描件;
(四)征信证明PDF扫描件;
(五)个人基本信息汇总excel电子版(见附件)
(六)其他从业资格证件或荣誉证明(如有按PDF格式上传);
因资格预审材料提交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导致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责任自行承担。
八、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1.针对报名人员提交完整的资格预审材料,报名人员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不低于1:6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
2.预审通过可参加笔试人员以邮件形式通知;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内容行政能力测试题型(40分)、申论(40分)、专业类题型(工会题20分);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岗位需求人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拟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
九、最终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的确定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最终成绩按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即: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总分成绩相同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
十、体检及政审
体检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聘用。
考生体检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政审环节出现考生不合格的情况,则按序依次递补,直至岗位录满为止。
十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enhe.gov.cn及“沈阳盛京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十二、聘用及补录
(一)试用期为两个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不占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沈阳市沈河区总工会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用工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三)补录。对因本年度招录的工会社会工作者在2个月试用期内离职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进行补录。补录人选从当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试人员中产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审查确定,经全面考察并组织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补录人员,补录后全年招录人员数不超过招录计划。
(四)本次招聘工作委托沈阳盛京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沈阳盛京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另:有关招聘事宜适时在“沈阳盛京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微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发布。
十三、招聘监督
沈河区工会社会工作者的招聘工作,由区总工会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24-31373377 监督电话:024-24863231
附件:沈河区总工会2025年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指标设置.docx
沈河区总工会
2025年9月1日
原标题:沈河区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派遣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enhe.gov.cn/tzgg/202509/t20250901_4897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