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工会基层工作力量,推进队伍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东区总工会工会社会工作者13名。
具体岗位数量、职责及任职条件详见《大东区总工会2025年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指标设置》(附件)。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热爱工会事业;
7.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考程序
(一)公告发布
《大东区总工会2025年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发布在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及辽宁中企考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后续相关通知将在此公众号同步发送)。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线上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9时至2025年9月5日17时。报名费100元/人,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逾期将不予受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还)。缴费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2.线上报名方式:微信搜索中企考务服务小程序进入报名。
3.联系电话:024-31373377
咨询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法定工作日期间的9:30—11:30;13:30—17:00)
(三)线上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线上资格审查环节。
1.线上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6日
2.线上资格审查个人审查时间及详细安排将在报名截止之后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通知。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2025年9月13日上午9:00
2.笔试内容: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题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笔试共计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3.结合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2 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入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五)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关注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后续通知。
(六)总成绩评定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次序依次为:1.从事过党群工作者;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财务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条件仍相同的,将采用面试加试的方式最终确定。
(七)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不在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况。
3.在考察和体检环节中,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已经被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及优先原则进行递补。
(八)政审与录用公示
1.体检通过的人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通过的,在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政审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上岗。本次招考所有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大东区总工会工会社会工作者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构成。聘用人员与大东区总工会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合同管理、薪酬发放、“五险一金”代缴及劳动纠纷处理等工作。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合同约定标准的80%,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已公示拟聘用后放弃以及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大东区总工会举办的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五、声明
本次招聘工作由大东区总工会在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开展,考务工作委托辽宁中企考务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整个招聘过程将接受大东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请选择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大东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六、报考咨询电话:024-31373377
沈阳市大东区总工会
沈阳市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
原标题:大东区总工会2025年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dd.gov.cn/tzgg/202509/t20250901_4897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