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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招聘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5-08-2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16条措施〉的通知》(苏社〔2024〕52号)、《连云港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连社〔2024〕31号)等文件精神,现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表详见《灌云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

二、招聘范围、条件、对象及加分政策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适应当前社区工作需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5日出生)。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笔试加分政策。已取得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且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助理社会工作师加2分、社会工作师加4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6分,报名时须填写社工证信息。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云县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云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5年9月1日9:00-9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9月1日9:00-9月6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9月1日- 9月7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7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9月1日9:00-9月8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将按照本公告和国家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拨打政策咨询电话申诉。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中共灌云县委社会工作部407室(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88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88220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对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公共基础知识等(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主要参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初级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报名成功人员,如享受加分政策须现场审核。审核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工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5年9月9日—9月10日9:00-11:30、15:00-17:00。地点:中共灌云县委社会工作部407室(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88号)。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4.笔试成绩和加分项得分为笔试总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云县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加试方式另定。

考察体检由灌云县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灌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八、选岗与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如综合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2.选岗完成后,由镇街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4.被录用人员年基础报酬(含“五险一金”)不低于4.18万元,并在基础报酬基础上落实薪酬待遇增长机制;绩效和岗位津贴由所在镇(街)制定发放细则。

九、其他要求

通过本次招聘录用的社区工作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十、监督和举报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8-80302218。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guanyun.gov.cn/

“灌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考试咨询电话:0518-88288838(受理岗位要求、资格初审异议)。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8822036(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18-80208104(伊山镇)、0518-80539231(侍庄街道)、0518-88751026(东王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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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灌云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2:灌云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登记表

灌云县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5年8月22日

原标题:灌云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yun.gov.cn/gyxzf/gsgg/content/c09c5928-5828-48da-ac9c-0dc298674f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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