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梅江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梅江区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90年8月4日至2007年8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其他要求:
(1)公告中关于年龄的计算及相关证明、证书等材料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2)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时间及地点:报考人员于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梅江区总工会4楼办公室(地址:梅江区梅兴路59号)提交报名材料。联系电话:6113359。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梅江区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学历查验证明原件(一式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式一份)、个人征信报告原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
3.委托报名:若报考人员需要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需由报考人员本人拟写委托书并签名、按手印(参考格式详见附件3),受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及报名材料等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初审
1.时间:8月4日至8月8日
2.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3.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的予以同意参加笔试。
(三)签领准考证
1.时间: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地点:梅江区总工会4楼办公室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签领准考证,逾期未签领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若报考人员需要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由报考人员本人拟写委托书并签名、按手印,受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办理签领手续。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一旦丢失不可再补。
(四)考试
该岗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能力。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梅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及时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不另作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容通过梅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
如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梅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将在梅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过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薪酬待遇
按照梅江区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于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致电梅江区总工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6113359。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梅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附件:1.梅江区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表.xls
2.梅江区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doc
梅州市梅江区总工会
2025年7月28日
原标题:梅江区总工会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eijiang.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27967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