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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凉山州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向考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5-07-0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推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凉山州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我市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定向考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考聘面向会理市辖区范围内在岗在职的社区专职网格员、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医疗卫生岗人员和校医辅助岗人员。具体考聘岗位详见《会理市2025年定向考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招考对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7日以后出生);

6. 截至2025年7月7日仍然在岗,且在岗在职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7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参与、组织、实施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参与各类邪教组织活动的,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8.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中共会理市委社会工作部(会理市县府街39号)。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会理市2025年定向考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份(附件2),A4双面打印,报名表相关栏内粘贴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签名承诺,须用人单位党委(党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鲜章;

②本人2023年、2024年财政工资流水1份;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

⑤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

⑥本人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等次结果1份;

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原单位加盖骑缝章)。

4.加分                                                                   

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加分(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加分不累计,只计算最高项。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会理市委社会工作部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取消考聘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在考聘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及提交资料有误的,取消其考聘资格。

(三)报名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缴纳考务费50元。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的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25年7月14日下午3:00—5:00到中共会理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本次定向考聘采取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社区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社会工作实务和其他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公示:在7月16日后,通过会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共会理市委社会工作部公众号进行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到中共会理市委社会工作部现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结束后,加分后成绩及排名通过原渠道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以笔试有效成绩排名前80%(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含加分)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有效成绩指实际参加本次笔试人员的成绩)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后离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的,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含毒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符合部分项目推迟体检的考生,由体检医院决定延迟体检的项目。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体检不合格或毒检阳性的取消考聘资格。

(二)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所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综合考察

由中共会理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征信记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真实性、准确性等再次核对,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考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考聘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选岗

拟聘用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六、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报到后进入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并上报中共会理市委组织部、中共会理市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须在具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针对此次考聘进行辅导培训。

(二)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有关通知,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考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留错电话号码或电话不畅通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聘工作由中共会理市委组织部、中共会理市委社会工作部、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会理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会理市委组织部、中共会理市委社会工作部、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566551 监督电话:0834-562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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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理市2025年定向考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2.会理市2025年定向考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中共会理市委组织部       中共会理市委社会工作部

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原标题:中共会理市委组织部 中共会理市委社会工作部 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会理市2025年定向考聘社区...

文章来源:http://www.huili.gov.cn/zfxxgk/zfxxgknr/tzgg/202506/t20250630_2853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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