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筑牢基层基础,结合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2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经醴陵市社区工作者达标配备工作专班研究认定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2个,计划12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及各环节信息将通过“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ling.gov.cn/)-“通知公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7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共六天。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解放路东段劳动大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
(三)报名资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片3张;
2.如实填写并签名的《醴陵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或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递交确认,不接受更改报考岗位申请。未按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六、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在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醴陵市社区工作者达标配备工作专班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醴陵市社区工作者达标配备工作专班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等。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政审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主要审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醴陵市社区工作者达标配备工作专班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若递补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经调查核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商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街道根据社区工作实际进行岗位分配。
十、人员管理、工资待遇
(一)合同管理:社区工作者采取员额管理,在社区工作,由街道与拟录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进社区工作者依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
(二)薪酬待遇: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依据《醴陵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根据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六个月)按工资的80%进行发放。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一、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中共醴陵市委社会工作部:0731-22024498
(二)监督
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731-22024008)。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社区工作者达标配备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中共醴陵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1、2025年醴陵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原标题:2025年湖南株洲醴陵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ling.gov.cn/c1050/20250630/i2388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