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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服务平台 2025-06-26

为进一步推进博乐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工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若干。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根据空缺社区工作者岗位数量,按照1:3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符合招聘岗位年龄(40岁以下)、学历(大专及以上)要求;

7. 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②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⑤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⑥曾在社区工作辞职的。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

2.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6月25日-6月30日,每天10:30—13:00,16:00—19:00。地点: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前程路8号市九中对面三楼7号门面。

3. 线上报名时间及邮箱:时间:2025年6月25日-6月30日19:00前,邮箱:1115216505@qq.com(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以“社区工作者报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

4. 报名材料:

①报名申请表。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本人承诺栏:需应聘者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名(该表需正反双面打印,否则视为不合格);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

④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有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⑤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 注意事项:

①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②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③现场报名需查验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提交纸质版或复印件。线上报名需将所有签字、盖章文件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④所有报名材料必须于2025年6月30日19:00前提交完毕。材料不完整或者超过规定时间提交资料者,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

(二)资格审查

由博乐市阳光聚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 本次招聘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时,所有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突出社区工作者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 面试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四)体检

1.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并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

2.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 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五)考察

1. 博乐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察,着重考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2. 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 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4.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公示

博乐市委组织部结合考察情况提出拟招聘人员建议,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服务平台(公告发布的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因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1.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博乐市阳光聚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3.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博乐市阳光聚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前程路8号市九中对面三楼7号门面)

联系人:冉君

联系电话:0909-7676337

报名表

原标题: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3CLAn3IxzBtP3GTebIM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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