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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宁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中共中宁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5-06-26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中宁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29名。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中宁县户籍(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或在中宁居住半年以上并取得中宁县《居住证》的非在编人员(报名截止前取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善于和群众打交道,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善于发现和协调解决社区各类矛盾纠纷;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5日至2007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党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25日至2007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中宁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6.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7.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6.违反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曾参加过中宁县社区工作者招聘,经录用无故放弃、辞职的;

9.其他不宜担任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通过中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ZNzf.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均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5日(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网址:https://system.zhaokaocn.com:26126/examinee/znsg

4.相关说明:

(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如发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取消报名资格。

(2)本次报名采取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线上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2025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8: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结果即被确认,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

(一)

1.笔试时间:2025年7月13日(星期日)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分值。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减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仅允许改报一次,并将变更信息在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4.考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对国情、区情、县情和政治、经济、法律等基本常识,及职业能力测试、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的掌握情况及写作表达能力等。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于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9:00后至7月13日(星期日)9:00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考人员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6.笔试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分别加1分、2分、3分,不累计叠加计算,以取得最高等级计算;

(2)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分;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2分;

(4)退役军人加2分,有立功的加3分;

(5)“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城乡社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加2分;从事公益岗的人员每工作一年加1分,最高加2分;

(6)由县直部门管理的政府购买服务在岗人员,按照工作年限给予加分,每工作1年加1分,最高加2分;

(7)2024年5月份以来,被认定为“零彩礼”或“低彩礼”新婚夫妇且已领取社会工作部颁发的“农村婚俗新风光荣证”的分别加3分、2分。

7.成绩查询:参加笔试人员根据公告可登录报名平台(https://system.zhaokaocn.com:26126/examinee/znsg)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含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县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相关乡镇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和加分项核对。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资格审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3.资格审查需准备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证》(报名截止前取得)、征信报告以及中共党员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4.符合加分条件、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烈士证书》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②需提供“因公牺牲人员证明” 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③“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城乡服务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④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优待证、立功证书;⑤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提供相应等级的证书;⑥“零彩礼”“低彩礼”证书;“农村婚俗新风光荣证”⑦用人单位出具在职证明。

5.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发布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发布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社区工作政策法规、社区管理与服务、民事纠纷调解、处理突发事件等内容为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招考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最终总成绩

报考人员最终总成绩按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各占50%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项)×50%+面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加分前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安排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乡镇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审,并由乡镇出具考察意见,经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对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由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由乡镇进行管理考核,试用期满后,由所在乡镇出具考核留用意见,考核合格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符合留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5.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纪违规、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五、补录

对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报名人员专门建立台账,作为社区工作者后备力量人才库,在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或需要增补岗位时,按综合成绩排序,通过体检、考察、公示均合格后补录为社区工作者,递补人员须服从调剂。薪资待遇、合同期限与其他社区工作者一致。所有考生成绩保留至下一次招聘前有效。

六、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按照《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社会工作部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社〔2024〕18号)发放,薪酬(含“五险一金”)由基本薪酬、岗位等级薪酬、星级补贴、其他津贴4部分组成。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聘工作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及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均在中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详述,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认真阅读。

(三)招聘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人员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55-5681618

监督电话:0955-5021292

技术服务电话:023-67785455

附件:

中宁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pdf

 

中宁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标题:中宁县2025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nzf.gov.cn/xwzx/qwfb/202506/t20250625_4944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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