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执法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考试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不限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即1990年5月30日至2007年5月30日期间出生)。需要在基层一线执法和节假日值班,建议男性。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
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参照我县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工资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4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至7月4日17时30分。
(三)报名地点: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6楼602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6921067,联系人:温小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电话、通知,并及时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招聘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5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4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六)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确认后,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线下笔试和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
3.统一集中闭卷考试(在笔试开考后30分钟仍未到达笔试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4.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于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留意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的面试公告。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按100分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综合成绩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
(三)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规定办理,递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九、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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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3日
原标题:【百万英才汇南粤】2025年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754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