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加快推进我县中心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沙洋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0人,分配到县中心城区(沙洋镇和滨江新区)社区工作。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本县户籍(提供户口簿);
(二)4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6日〈不含6日〉之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2025年7月31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4.个人银行征信有严重逾期行为,本人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并处于记录期的;
5.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影响社会稳定的;
6.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7.有吸毒史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25日。报名时间截止6月25日下午17:30。
2.报名要求及方式
本次招考?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在“沙洋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沙洋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将附件以及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扫描件一并传至对应工作人员邮箱。工作人员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告知考生审核结果。考生若6月26日下午16:30前未得到回复,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人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3.网上报名邮箱、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邮箱:syxwsgb2024@163.com
联系人:肖潇,电话07248559799
4.材料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材料要求清晰可识别:
(1)《沙洋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原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特别提醒:
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判断其是否属于按时报名。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瞒报错报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者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多次发送。若考生多次提交邮件,以最后一份提交的为准。
(二)笔试
当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超过1:3的(含1:3),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保留该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全部组织面试。当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超过1:3的,增加笔试,并按照笔试成绩根据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知识、常用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
3.6月27日在县人社局61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沙洋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不超过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超过1:3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沙洋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根据“沙洋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为该岗位面试对象。面试名单公布后原则上不再递补,特殊情况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名单在“沙洋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解决处理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沙洋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综合成绩计算
若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不超过1:3,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若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超过1:3,以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在“沙洋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五)组织体检、考核
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不超过1:3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超过1:3的,考生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由县人社局规定时间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聘用管理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沙洋县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中心城区镇(区)选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安排到沙洋县中心城区社区工作。聘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2025年度内,已聘用人员出现离岗情形的,以所在岗位综合成绩(达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相关要求
(一)“沙洋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务合同无效。
(三)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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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洋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6月6日
原标题:2025年沙洋县公开招聘中心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yang.gov.cn/art/2025/6/6/art_5449_1156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