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湖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广泛吸纳优秀人才,全方位服务辖区居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4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编制外劳动合同制管理),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隆回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乐于奉献;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以按照大专学历同等对待。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取得外国学历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3.户籍要求:报名时本人户籍在隆回县范围内。
4.报考岗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而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招聘公告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以及“隆回党建”、“隆回发布”和“隆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续各环节的通知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登录上述网络平台,关注各环节相关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招聘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隆回县委社会工作部四楼会议室(隆回县城桃洪中路150号)。
3.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其中相关证件需携带原件现场查验):
(1)《2025年隆回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表格内签名处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正面纸质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及该证件照高清电子照片1张(照相馆专业拍摄,与纸质照片完全一致,手机原图保存,报名时需扫码上传至信息录入系统,不得使用身份证或纸质照片翻拍、扫描上传,电子照片不符合上传要求且不更正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复印件及原件;
(4)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报名当天电子户口簿信息查询页面打印件;
(5)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原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本人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确认后,报考人员须到招聘工作信息组扫码上传照片和录入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交给信息组工作人员核查和保管,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场,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报名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5.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包含社会工作理论、时事政治和写作等内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考生笔试成绩另行公布。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成绩及排名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学历高的优先)和年龄大小(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大的优先)确定排名顺序。
(四)考察
考察对象以岗位实际招聘数为基数,按1:1.2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
1.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及相关街道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3.联审要求。根据村(社区)“两委”候选人联审工作要求,由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考察人选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联审,联审结果作为考察依据。
(五)体检
体检对象人数按岗位实际招聘数确定。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待孕期结束完成体检项目且合格后方可聘用。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2.实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合同管理,由街道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新进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服务年限未满2年离职的,按照每年5000元的标准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3.因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前环节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成绩排名递补,直到补满为止。
4.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城市社区的其他固补社区干部发放标准执行,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五、工作纪律
1.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参与公开招聘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公开招聘相关纪律。若发现违法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隆回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9-8130993(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0739-8998958(中共隆回县委社会工作部)(仅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附件:1.2025年隆回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
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中共隆回县委社会工作部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原标题:2025年隆回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hui.gov.cn/lhxzfb/gsgg/202505/1e5abda8707f468dbdbbb85c23eb82a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