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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扬州宝应县“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67人简章

宝应党建 2025-05-22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村振兴青年人才”(以下简称“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A类:招聘44人,面向社会各领域人员;

B类:招聘12人,面向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

C类:招聘3人,面向各镇专职网格员群体;

D类:招聘2人,面向在宝工作的“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

E类:招聘6人,面向县内中专学校大专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宝应县户籍(含原籍宝应,因入学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其配偶一方具有宝应县户籍的;D类岗位不限户籍)。

2、符合岗位表中各类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4、《宝应县2025年“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③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④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在宝应先锋微信公众号或宝应党建网(bydj.baoying.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不得一人多镇或一人多岗重复报名。报名时需一并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及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各镇、经济开发区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考试资格;通过审查的,由各镇、经济开发区择期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者还应根据各类岗位要求,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①以配偶具有宝应县户籍申请报考资格的,还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

②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专业技能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学校盖章的佐证材料);

③报考B类岗位的还需提供退伍证;

④报考D类岗位的还需提供《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服务鉴定表》、“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县级项目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⑤报考E类岗位的还需提供“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宝应中专办学点”五年制高职(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开考比例等要求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照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4、报名时间:2025年5月23日—5月30日。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考试内容涉及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等。考试不设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宝应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人选确定

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从事基层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六)联审、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

县镇联合对入围对象进行政治联审和考察。通过联审考察的考生,由各镇、经济开发区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由所报考的镇、经济开发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从笔试、面试、联审、体检等环节都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镇、经济开发区统一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各镇、经济开发区统一分配、管理和考核,作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选进行培养,其人事档案由各镇、经济开发区管理。

2、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期满后,由各镇、经济开发区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到村(社区)试用工作;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村(社区)干部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对镇、经济开发区考核研判认为不胜任工作的,可不再续聘。

4、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4-88282738、88289150。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4-88282558;报名等具体事项请咨询各镇、经济开发区,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1:宝应县2025年“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表

附件2:宝应县2025年“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报名表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

原标题:宝应县2025年“乡村振兴青年人才”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bydj.baoying.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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