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梅花村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三)身体健康,能接受加班或夜班。
(四)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招聘岗位初定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辅助人员,且需服从街道对岗位的调整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梅花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广州市梅花路57号首层)。
(三)报名资料: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越秀区梅花村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提交纸质版《越秀区梅花村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户口簿、身份证、失业证明或离职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寸免冠近照1张,如有学位证、驾驶证等证书的,请一并提交。以上资料除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复印件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仅在工作日接受报名。
(五)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联系人:谢小姐,电话:020-87004194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二)参加考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与组织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二)对于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街道按相关要求进行组织考察。
(三)对出现体检或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录用
(一)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
(二)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配合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街道制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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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越秀区梅花村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2025-03-31
文章来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10190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