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市阳光中心”)经上海市民政局批准注册,于2004年2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上海市阳光中心为社会服务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理事会成员由社会工作专业的专家学者、青少年工作者和热心青少年事务的社会人士组成。上海市阳光中心在全市11个区设立工作站,长宁工作站是其中之一,主要承接政府委托的6-25周岁的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事务,运用专业方法开展就/创业服务、社区融入、亲职教育、生命健康、助困增能、志愿服务、外展服务、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等八大类服务。
招聘岗位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
招聘区域
长宁区
招聘人数
2人
主要岗位职责
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相关知识,以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专业伦理为准则,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深入基层社区、中小学及服务对象家庭,为本市常驻人口中困境儿童及未进一步就学和没有稳定就业的青少年,提供就学就业帮扶服务,并协助其解决社会适应问题;
协同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部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协助未成年人实现正向成长;
动员和发展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工作,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相关社会关系;
运用上海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系统做好专业工作记录及维护。
岗位要求
上海市户籍优先,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95年5月3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鉴定报告为准)不限专业;具有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行为学等)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以学信网鉴定报告为准);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青少年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性格开朗,具有亲和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具有良好的语言及书面表达能力,擅于交际与沟通,熟悉青少年心理活动思维,熟悉社区网络,具有一定的组织与协调的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市级志愿者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符合以下条件者,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90年5月31日后出生)
(1)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或助理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资质证书者;
(2)具有3年以上青少年服务督导工作、项目管理经验者;
(3)在社会公益服务领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者。
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招聘办法
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录用。
合同与薪资
被录用人员与市阳光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文件核定职级发放薪资,薪资结构分为基本工资(包含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补贴、职务津贴、考勤奖金、绩效奖金、其他补贴等,试用期薪资以核定职级薪资的80%发放。
招聘方式
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并与本人简历一同发送至cnqsgz@126.com邮箱。
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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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2025年4月15日
原标题:招聘?长宁区青少年事务社工岗位火热上线!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K1loX2k3P53dIrLcBoT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