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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清湖乡选聘回村任职大学生公告

微弋阳微生活 2025-03-17

根据《弋阳县“一村两名大学生”头雁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弋办字〔2021〕55号)文件精神,现就清湖乡“回村任职大学生”补录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清湖乡庙脚村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村(社区)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应用现代办公软件;

6.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7.本人或父母、配偶户籍所在地为清湖乡;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存在涉黄、涉赌、涉毒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受处理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聘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8.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9.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10.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11.违反信访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12.丧失行为能力,或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的;

13.目前在岗的“回村任职大学生”或离职未满半年的;

14.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清湖乡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清湖乡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件,报考涉及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二)组织考试

1.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具体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并组织实施。

2.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人数不足,则取消选聘计划。

3.加分事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可分别在考试成绩上加1分。实行累计加分,并在同等成绩下,优先考虑。

4.考生总成绩=考试成绩+加分分数,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与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乡里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无问题,按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项目,组织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考察体检结束后,召开乡党委会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回村任职大学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因试用不合格、主动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按程序在原入围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政策待遇

1.回村任职大学生聘用第一年度工资报酬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每月另增2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月另增500元;每增加一个聘用年度每月另增100元。

2.为回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的费用由回村大学生个人承担50%,县、乡财政承担50%;工伤保险由乡财政承担,统一办理。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2.本选聘公告由清湖乡党建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负责具体选聘工作。

联系人:涂佳俐 联系方式:13970351334

原标题:弋阳清湖乡选聘回村任职大学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ZiIuG_VE4ohT8vHSB7k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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