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要求,“部分岗位缴费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3:1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经翼城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予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见附件),其余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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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原标题:翼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取消、核减招聘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cheng.gov.cn/xwzx/tzgg/202401/t20240102_297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