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皇姑区2024年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体能测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能测试有关事项
(一)人员范围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面试加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在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另行发布。报考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三位小数。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能测试要求
1.测试内容及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m * 2蛇形跑、仰卧起坐。参加测试的考生需测查2个项目,其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结果以现场为准,不进行复测。
(1)30m*2蛇形跑
①场地设置:在标准的田径场跑道上(道宽1.25m)或平整的场地上,划两条间隔30m的平行线,作为起终点线和折返线。器材:在两条间隔2.5m的跑道分道线上直线相距5m处,设置1根立杆,共设7根立杆,立杆高度不低于1.2m(如图1-1)。
②合格标准:男≤22″8 女≤25″6
(2)仰卧起坐(2分钟内)
①场地设置:在平整场地设置垫子。
②合格标准:男≥32 女≥24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
2024年12月10日(周二)。
考生13:00开始进入考点,13:30后禁止进入考点。
2.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路第一小学(焕新校区)皇姑区明廉路与天山路交叉口北100米。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2.考生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
3.体能测试中有可能发生意外,请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前务必对自身身体条件进行评估,如需参保人身意外险,请自行安排,测试过程中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4.考生在体能测试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体能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滞留。
5.体能测试结果以现场测试为准,不进行复测。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离场后不再受理。体能测试各项结果均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二、体检事项
(一)人员范围
考生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再另行发布名单)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考生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体检费自理。
体检时间
2024年12月11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1.体检序号 1—35号 时间:8:00至8:30
2.体检序号 36—76号 时间:8:30 至9:00
(四)体检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中心医院(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69号)。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3.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4. 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5.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6. 体检前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体检须知
1.请按照体检安排的时间段入院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1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黑色签字笔。体检费自理350元/人。
4.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5.查体前核对查体表内容是否属实,各种化验单和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查体资料。
6.查体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尿检标本留置应达到尿管高度2/3处,并妥善放置于卫生间尿架上。
7.未婚女士做彩超需要膀胱充盈。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请提前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并于导诊单上明确标注,待经期完毕后补检。
8.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并把自己的查体表送至前台。
9.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无法进行DR、妇科内诊等检查,要于导诊单上明确标注,待产后再行体检。其余人员必须体检。
10.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有关部门须在参加体检人员提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可另选医院进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体检最终结论。
11.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完成体检,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咨询电话:024-31857800
三、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024-86840219
(二)监督举报电话
024-22533305
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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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市皇姑区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
原标题:2024年沈阳市皇姑区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体能测试...
文章来源:http://www.syhg.gov.cn/xxgk/zwgk/fdzdgknr/qtzfxx/jdfw/sqgzzzp/202412/t20241209_4773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