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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烟台市芝罘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工作通知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2024-10-17

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工作定于10月17日(周四)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各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17日上午7:30,在芝罘医院(芝罘区青年路51号)门诊楼南侧食堂门前空地集合,体检时间半天。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本次体检资格。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联系工作人员(电话:6225558)。

(二)集合时务必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三)体检费用约60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届时根据情况多退少补,考生须准备现金,直接交付医院。

(四)体检当天早晨请根据体检要求保持空腹。具体参阅《体检须知》(附件2)。

四、其他问题

(一)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告》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通知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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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人员名

2.体检须知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

原标题:关于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hifu.gov.cn/art/2024/10/16/art_15596_2951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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