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1号)、市医保局《关于调整全市实施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申报审定流程的通知》(内医保发〔2018〕60号)、《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等政策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解除狮子镇级海寺村小学湾卫生室等4家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详见附件),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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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解除狮子镇级海寺村小学湾卫生室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izhong.gov.cn/zzx/gsgg/202401/fa8ea32f2925438d8eaa6837f5c8cfb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