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85名,分城市社区、黄羊河街社区、黄羊镇社区、武南镇社区、金沙镇社区5个岗位。其中:城市社区选聘132名,黄羊河街社区选聘3名,黄羊镇社区选聘15名,武南镇社区选聘25名,金沙镇社区选聘10名(详见岗位表)。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初选人员确定、考察与体检、确定拟聘用对象及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登录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liangzhou.gov.cn/)查询本公告及附件《凉州区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在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8∶30至8月13日(星期二)18∶00登录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82),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及登录密码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将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以PDF文件形式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放宽报名条件应聘人员需同步上传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由区选聘办根据公告要求和选聘岗位条件组织实施。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11日(星期日)8∶30至8月14日(星期三)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8月13日(星期二)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填写的联系方式是联系应聘人员的重要途径,应聘人员需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及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于8月26日(星期一)9∶00至8月31日(星期六)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者进行政治、经济、法律、党建、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社会工作、基层治理等相关知识的综合测试,分值100分。报名人数达到岗位选聘人数即可开考,若报名人数少于选聘人数,可通过核减选聘名额达到开考要求。
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区选聘办在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根据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选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1.2的,参加笔试人员即作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按以上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时,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均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区选聘办对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区选聘办发布的公告为准。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对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
根据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按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在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
确定的初选人员向社会公布。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同等条件下按以下优先级确定:(1)英烈、优抚对象子女;(2)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3)有残疾(肢体、视力四级和听力三、四级残疾)的高校毕业生。若成绩并列人员均不具备优先聘用条件时,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公告为准)。
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初选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初选人员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同时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区税务局进行区级联审。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村霸”、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规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根据初选人员笔试成绩,结合考察、体检情况,提出拟选聘人员名单,经区选聘工作专班审核后在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署名反映的问题由区选聘办进行核实,查证属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
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聘的,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对选聘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社区开展工作,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镇、街道考核合格的,由镇、街道负责与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与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届期一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一)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合同制,工资待遇按照《凉州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二)专职社区工作者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政策待遇。
(三)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依规享受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带薪年休假、体检等福利待遇。
(四)在不影响所在社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公开选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可自主报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考取后,其专职社区工作者报酬和待遇从次月终止。
(一)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选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选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二)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
(四)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不论选聘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学历、年龄、资格等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凉州区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35-2215068(中共凉州区委组织部)
0935-2116885(中共凉州区委社会工作部)
0935-2217830(凉州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 0935-1238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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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原标题:凉州区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liangzhou.gov.cn/art/2024/8/7/art_2702_1344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