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市西青区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发布,招录200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6:00,考生需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
职位表>>>
为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建强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根据《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3年天津市西青区计划招录社区工作者200名,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并统筹安排到所辖社区工作。现就组织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的社区工作者为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分别设置职位一、职位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两个职位,具体职位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天津市西青区2023年度招录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基本素质优良,热爱社区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4.天津市高校2023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等,海外留学学历须做学历认证。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于1992年6月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考生父母为西青区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考生不得报考西青区职位,实行回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社区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道德败坏,参加过非法宗教组织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宜从事招录职位工作的。
二、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是中共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街镇签订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和在社区工作年限等确定,设置3岗18级,另设有年度考核绩效奖。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公务员、事业编定向招录或招聘。
4.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选聘为街镇事业编制人员。